,你抬头就知道了。”
邱晴方疑惑抬头。
顿时如遭雷击。
高门大宅里的仆人,又是主子近前使唤的,哪有不精明的?这刘尚书的公子眼看着是来者不善,老爷做官的人都在他跟前吃了瘪,事情怕是小不了,要是直白说了,大小姐不肯过去呢?这个风险可担不了,好在大夫人早有颓势,大小姐又毁了脸,前途有限得很了,得罪一回也没什么……
所以邱晴方只知道父亲叫她,别的是什么也不知道。
那下人担心得对,要是直白跟她说了,她绝不会过来的。
她曾经真心实意地喜欢过这个人。
那会儿她是什么样呢?
朝廷大员的女儿,绿叶里的红花,鱼目堆里的明珠,哪哪都好……
反正绝不是现在这副丑八怪的样子。
很多的痂,有几十个,大夫说,有些地方伤得太严重了,再怎么细心养,也还是有留疤的可能。
她哭了两天,眼泪淌成了河,也想过死,白绫都准备好了,临了没有狠下心。
只是留两个不显眼的疤而已,不代表她这辈子就完了。
不至于。
想开了,连害了她的庸医也不想管了。
就只想养伤的事。
常常想,也许不会留疤呢?
还没有定论,却遇见旧时心上人。
他不爱她,她可以放手,但不能接受自己落魄的样子给他瞧见。
显得她一败涂地……
转身就要逃。
才不管他来做什么。
刘悯好不容易才把她请来,怎么会叫她走?
事态紧迫,但还是要先确认,“这位就是大小姐吗?”
此言一出,邱晴方逃跑的脚,停下了。
是的,刘悯连这位邱小姐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,此前他从来没有正眼瞧过她一眼。
真的一眼都没有。
这算什么?